(10)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到2015年的具体发展目标为:
--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从财税扶持、政府采购、重大项目论证、绩效评估、知识产权激励等制度和机制建设入手,加强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建立完善配套的、具有娄底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力争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超过1600件,年均增长12%以上。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占申请总量的5%左右;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以上、省著名商标40件以上。培育2件具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保护的娄底名优特产品。
--知识产权对经济的贡献显著提高。工业园区80%以上的企业拥有专利,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和骨干企业拥有专利和注册商标;工业企业专利实施转化率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产值占总产值的30%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分别占总出口量的20%和50%以上。
--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市、县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逐步建立与国家、省里统一的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80%以上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应当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并配备知识产权专兼职工作人员;高校、科研院所和各行业协会应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培育2--3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一支200人以上、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人才队伍;在企事业单位(包括中介机构、高等院校)建设一支1000人以上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
--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促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全社会、全方位、全过程”的格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效,知识产权审判和执行力度得到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超过95%,司法案件年结案率超过90%。
三、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
(一)重点任务
(11)大力实施专利战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以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契机,围绕我市战略支撑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专利产出速度及结构调整, 在新材料、电子陶瓷、煤矿机械和农业机械等四大特色产业领域,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大幅度提升我市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例。完善专利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专利的利用效率,在2015年之前,基本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专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建立有利于促进专利技术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创新、创业、创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运用专利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