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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县域金融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加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7.完善县域支付服务体系。一是努力拓展县域银行卡业务。各县市区政府部门要推动行政收费、公务卡支付改革试点,尝试纳税、规费以及工商行政等收费窗口使用POS刷卡;县市区政府及工商、税务和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动,共同推进县域用卡环境优化,通过多种手段鼓励商业门店安装POS系统;县域商业银行要以宾馆、餐饮、娱乐、医院以及百货购物等消费场所为主要目标客户,结合衣食住行,在当地口碑好、人气旺、消费量大的特色消费场所有针对性地拓展消费商户,布放POS机具。到2012年,辖区内县域人均持卡量增长25%,ATM、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量增长30%以上。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在辖区内农村地区基本实现“人人都有银行卡、村村都有POS机、乡乡都有ATM、县县都有一条街(刷卡无障碍一条街)、处处都能办支付”的目标。二是大力推广电子银行服务。各县域金融机构要组织电子银行产品营销队伍到县域繁华商业区、农贸市场、密集社区、集镇中心等地方进行路演和扫街式营销,扩大县域城乡居民对电子银行产品的认知度;积极开展“电子银行进乡镇”活动,围绕乡镇政府、乡镇学校和乡镇企业组织开展电子银行产品客户体验活动,普及电子银行产品知识,扩大服务半径,让基金、债券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借助电子产品渠道下乡村进农户,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方便快捷实惠的投资理财渠道。三是积极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进我市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方便持卡人在助农取款服务点持借记卡利用POS或电话支付终端办理小额取款业务。人民银行应加强同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络,争取其支持,在年内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选择3-5个自然村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试点工作,首先应重点发展农资批发部、农村医疗诊所、农村通信资费代收点等一些现金收入较固定的特约商户为助农取款服务点,并保证每个服务点日均取款业务在5笔以上。

  9.加快发展县域涉农保险业务。依托地方各级政府,推动全市保险部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落实贷款风险补偿,积极搭建信贷支农服务平台,促进全市农村金融创新服务产品质效提升。全市各保险公司要稳步扩大农业保险区域覆盖范围和试点品种,巩固发展水稻、棉花、能繁母猪等广泛开展的险种,加快推进森林保险试点,推动全市农房统保工作进程;进一步加强银保合作,探索开展农户和中小企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要研究涉农保险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涉农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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