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试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开办事事项申请的通知
(穗市政园林函〔2008〕58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三条“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规定和我局今年提出“进一步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办案”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从5月1日起将负责办理的2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试行开通网上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提出事项申请的提交方式
我局实行以下两种方式受理申请:网上提交申请,或到我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的政务窗口申请。申请人可以任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
我局在局网站上设立“在线申报”栏目。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提交申请入网方式
登陆我局网站,进入“网上审批--在线申报”注册用户登录。
网上提交申请,须在我局注册用户。我局将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验证,申请人在注册用户时应真实、准确地填写。身份确认由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资讯厅窗口负责。
网上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应注意:凡加盖印章、签名的各种相关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交纸介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文档。
网上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按下列操作步骤进行--第一步:从我局进入“在线申报”找到所要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点击进入,以注册用户身份登录;第二步:完整地填写表单;第三步:上传附件;第四步:浏览无误后确认、提交;第五步:打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在线申报接收凭证 ( 取文凭证 )》。
三、受理、结果反馈和领取许可文件
局相关业务窗口对网上预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提交材料内容要求的申请确认受理,并提交行业处室办理,同时出具《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窗口业务接收凭证 ( 取文凭证 )》,通知申请人通过网上下载相关凭证;对不符合提交材料内容的申请,退回申请人重新办理,并具体注明退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