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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加强开展燃气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加强开展燃气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穗市政园林函〔2008〕783号)


各燃气经营企业:

  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年、评选年,是实施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创建工作进入冲刺阶段最为关键的一年。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一)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制造专题宣传版报,并经常保持更新,有关内容可参考“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手册”,该手册可进入“中国广州网”(http://www.guangzhou.gov.cn/special/2008/cwgg/index.html)或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站(http://www.gzszyl.gov.cn/)在“综合资讯 -专题栏目-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中下载。

  (二)各单位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知晓率和支持率应达到100%。

  (三)有条件的单位应在网站上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并在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宣传创建内容。

  二、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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