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履行社会公益责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2.时间:3月―5月
3.活动内容: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面向社区群众培训法律知识。
(五)“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市三江劳教所
2.时间:6月1日-30日
3.活动内容:
(1)以法律知识考试的形式,对全所干警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2)采取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宣誓、签名、法制课、座谈会等形式,对劳教、强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3)“6·26”系列活动期间,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地,采取展出展板、发放资料、文艺演出、有奖知识竞答、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3次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4)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的作用,做好来所参观人员的禁毒警示教育。
(六)“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共建法治贵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法宣处
2.时间:4-6月
3.活动内容:利用邮电大楼、喷水池户外LED显示屏,以播放宣传片、标语等形式,针对广大市民开展内容涉及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利用贵阳市应急信息发布平台、户外LED显示屏,以播放宣传片、标语等形式,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开展内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
(七)“增强法治意识 建设法治机关”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法规处
2.时间:每月3次
3.活动内容:采取法制讲座的形式,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时间,讲授法律知识,交流学法心得体会。
二、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法规处要督促、指导、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主题宣传和学法用法活动;法宣处要配合法规处进行沟通、协调,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办公室、计财处要做好车辆、宣传资料、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