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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器材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器材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突出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进一步改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器材状况,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创造良好条件,国家体育总局将在2006年继续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切实推动我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现状,决定今年资助的重点将向苏北地区倾斜,要切实资助这些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较好,但因经费等原因,体育器材严重缺乏且一时难以改善的基层省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二、经费来源
  国家体育总局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每所学校15000元的标准下拨资助经费,省体育局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助。
  三、资助学校的确定
  按照我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标准,由符合资助原则和条件的学校进行申报,并经各市体育局与各市教育局审查汇总后报省体育局,省体育局将协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拟资助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原则上未接受过资助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优先考虑。经审查合格后,共报8所符合条件的基层省级以上体育传统学校。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体育局要充分认识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开展资助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器材工作的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以本次资助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促进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的发展。
  (二)本次以体育器材方式资助。资助工作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切实帮助学校解决一批急需的体育器材。在资助工作中,要充分征求受赠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根据学校的需求统一购置质优价廉的体育器材。
  (三)各市体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管理,严禁挪用专项资金,确保总局下拨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用于购置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所需要的体育器材。
  (四)各受赠学校要切实管好、用好这批器材,并将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做好登记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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