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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表彰在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上取得优异成绩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决定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表彰在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上取得优异成绩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决定


各市体育局、南京体院、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于2006年5月20日至30日在我省苏州市举行,江苏代表团团结拚搏,奋勇争先,共获得金牌34枚、银牌17枚、铜牌13枚,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超额完成了预定任务,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充分展示了我省非奥运项目和社会体育项目发展的丰硕成果,反映了我省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的崭新风貌。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运动员和教练员顽强拚搏,为省争光,推动我省群众体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现决定:
  一、给在比赛中获得三枚及三枚以上金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记二等功一次(14人)。他们分别是:
  徐 润  陈 亮  申 涛  王 振  季陈刚  席胜超
  韩小慧  徐蓥洁  胡俊莲  郭 丹  徐三兆  周传标
  熊 放  张 杰
  二、给在比赛中获得一至二枚金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记三等功一次(81人)。他们分别是:
  孙 浩  王 非  王 翠  黄 妍  袁 野  李 超
  王 乐  刘 寅  胡 欣  王家明  刘 烨  余 辉
  钟婵婵  龙 洋  万 俊  苏 阳  林峻先  范娟娟
  张小亭  丁俊晖  汤春珏  林 强  蒋建栋  张 鸣
  邵立平  汤志忠  金 力  肖国欣  张国凤  杨 伊
  王晓静  周青宏  李思诚  刘 磊  耿 涛  徐俊杰
  方文达  张田川  胡 男  常鹏宇  郑 昊  周曼妮
  李文杰  李木子  伍晓梅  李媛媛  林 萱  王淑颖
  曹婷婷  丁 冉  庄广友  张海涛  林小煦  李雯雯
  贺 鑫  侯晓鹏  高志华  葛 雷  林友贤  丁 黎
  张 坤  张佳强  孙剑锋  李德溅  穆 恒  王旭光
  高志忠  马恩健  范仁静  祝金生  祝启文  祝紫兰
  程长江  陈建安  陈仲华  方国民  李国勋  李慎玲
  王娅琴  顾 城  陈庭峰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珍惜荣誉,谦虚谨慎,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提高水平,并充分发挥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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