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捐赠建设2006年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捐赠建设2006年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和数量。
本次捐赠建设的全民健身工程数量为10个,建设项目包括1套健身路径、1片水泥标准篮球场以及2张室外乒乓球台等。
健身路径和室外乒乓球台须进行地面处理,如铺设塑胶地面、人工草皮或道板砖等。
二、建设经费
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经费由省、市(县、区、市)体育局和受赠单位共同承担,其中省体育局负责配置1副篮球架、2张室外乒乓球台和1套健身路径,市体育局负责(含县、市、区)配套经费4万元,受赠单位配套经费10万元。
三、受赠条件和选址要求
(一)受赠条件:受赠单位领导对体育工作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受赠单位对建设全民健身工程积极性高,能够提供较好的建设条件;受赠地区群众体育活动较普及;群众体育组织健全;能够保证全民健身工程的使用、维修、管理和公益性。
(二)选址要求:要将全民健身工程选择在方便群众使用,且便于管理的居民区、广场、农民公园等地修建。要与周边环境相配套,与绿化、美化相协调,既方便群众健身,又做到不扰民、不损绿,使其既成为群众健身的好场所,又成为一道亮丽景观。
四、使用标志
中国体育彩票捐赠全民健身工程器材均统一使用“全民健身工程--中国体育彩票捐赠”的标志。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规范体育场地基本建设的指导,提高配建项目的档次和质量,延长全民健身工程的使用寿命,真正把捐赠建设全民健身工程工作抓好抓实。
今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须于11月30日全部竣工。
(二)请各市将《2006年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申请表》(申报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受赠单位除按规定提供建设地点的彩色照片外,还须提供平面规划布局草图)等材料,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我局群众体育处,逾期作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