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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省、市、县三级体育部门共同配置1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乒乓球台(室外或室内)全部进行政府采购。其余体育健身器材配置由各地体育部门业务指导,建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采购。
  苏南地区请各县(区、市)体育部门组织器材政府采购。苏北、苏中地区由于各县(区、市)采购数量相对较少,则请各省辖市体育局组织器材政府采购。所有政府采购活动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按省体育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有关要求组织进行。
  七、申报程序
  (一)进行摸底调查。各县(区、市)要对所辖乡镇的行政村体育健身场地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基础数据库。调查内容应包括:1、已建有场地设施的行政村;2、尚未建有场地设施,但能按要求建场地设施的行政村;3、没有场地或没有经费,或因行政村即将合并,暂不能建设的行政村。
  (二)制定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县(区、市)要按照《江苏省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整体实施规划和2006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不同地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各省辖市体育局要制定本市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整体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申报工作。请各省辖市将本市和所辖县(区、市)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整体实施规划、2006年度工作计划和《2006年全省行政村体育健身场地摸底情况表》汇编成册(规格为A4纸),随同电子文本,一并于2006年4月10日前报我局群体处。
  省体育局将根据各地推进时间进度,制定全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推进计划,统筹安排引导经费。凡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整体实施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的县(区、市),省体育局将不予安排引导经费。
  八、标志
  使用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购置的器材必须统一使用“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中国体育彩票捐赠”的标志。标志牌统一采用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九、时间安排
  (一)2006年3月  省体育局部署工作,赴有关县市调查,下发有关文件;
  (二)2006年4月  各地摸底调查,上报整体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下发相关文件,部署实施工作;建设单位落实建设用地;
  省体育局编印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手册;审核有关县市器材政府采购方案和标书。
  (三)2006年5月-10月  完成器材政府采购,各地赴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行政村)实施体育场地建设;
  (四)2006年11月  检查验收,上报总结材料;表彰奖励先进。

  2006年全省行政村体育健身场地摸底调查表

     县(区、市)(盖章)                       填表人:
序号乡镇行政村已达三类以上标准行政村尚未达三类以上标准行政村备注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能建不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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