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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各县(区、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苏体群[2006]17号)精神,现将《2006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列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村镇评比考核范畴,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出财政专项经费,千方百计解决实际问题。会同发改委、财政、农业、文化等部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省、市、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各地要认真制定本地整体实施规划和2006年度工作计划,切实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和配套经费。
  二、各地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精心规划、周密组织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市县、落实到镇村,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审计制度,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各地以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全民健身体系建设。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健身场地、体育组织、骨干队伍、体育活动等方面实行共建共享。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等统筹发展和综合利用。要加强对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和使用的管理,加强对体育场地基本建设规范的指导,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延长体育健身场地的使用寿命。
  四、各地要坚持典型创新,滚动发展,鼓励基层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大胆创造,走出一条符合江苏实际的推进之路。在建设标准、区域推进上实行分类指导,力求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基层特点,建设项目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不盲目贪大求全,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五、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社会参与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倡导社会体育社会办,部门体育部门办,全民健身全民办的风尚,广泛发动社会、企业、个人参与和支持农村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体育社会化的步伐。
  六、今年12月前,各地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对“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舆论宣传和媒体公示。省体育局将组织检查“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情况,对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6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把健身场地建到农民身边,使体育服务覆盖农村,逐步缩小城乡间体育公共服务差距,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建设项目和标准
  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项目和标准分为四类:
  第一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1套健身路径、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1个40平方米以上棋牌室和80平方米以上室内健身房;
  第二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30平方米以上棋牌室(或60平方米以上室内健身房);
  第三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
  第四类:简易标准篮球场。
  苏南地区原则以二、三类标准为主建设,苏北、苏中地区原则以三类标准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提倡增建当地群众喜爱的其它体育设施。
  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设计施工。在建设体育场地的四周,要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
  总体规划要以发展的眼光,有前瞻性地为未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预留一定的建设用地。
  三、建设条件和选址要求
  在全省参加县级体育工作考核的64个县(区、市)的行政村(不含社区委员会)引导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条件和选址以三类标准为基础,要求如下:
  (一)行政村要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平坦用地,其中标准篮球场地须硬化处理。
  若建设三类标准以上的体育建设场地,则可根据建设项目适当扩大建设用地。
  (二)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应选择便于管理、方便群众健身的地方。建设地址要和村镇规划、绿化相结合,与文化、教育、科技等等统筹发展和综合利用,既方便群众健身,又美化周边环境。
  (三)建设单位要保证体育健身场地使用的公益性,承担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职责。
  四、推进方式
  苏南地区原则以县(市)为单位整体推进,苏中、苏北地区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有条件的苏北、苏中地区也可以县(市)为单位整体推进。
  五、经费筹集和奖励政策
  以体育部门引导、地方政府、社会捐赠和建设单位共同投入筹集资金。体育部门主要在器材配置和业务指导上予以支持。建设单位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合理有效的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体育部门器材配置资金从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各级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苏北、苏中地区由省、市(县、市)按1:1比例共同承担,省体育局以三类建设标准,对每个行政村进行器材配置,经费不超过5000元。苏南地区则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苏北地区以乡镇为单位推进,每个县(区、市)若今年完成50个以上(三类标准以上)行政村建设任务,苏中地区以乡镇为单位推进,每个县(区、市)若今年完成70个(三类标准以上)以上行政村建设任务,则在2007年的建设计划中,由省体育局给每个县(区、市)进行全额奖励,数量为该县(区、市)今年完成建设总数的10%。
  六、器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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