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淄经信技函[2012]10号)
各区县财政局、经信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财办建[2012]20号文件及省财政厅和省经信委通知要求 ,现将组织推荐2012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要求
各区县财政局、经信局要严格按照财办建[2012]20号文件要求,联合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工作,经审核后,联合行文向市财政局、市经信委提报。各有关省属企业有关项目经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审核后可直接送报省财政厅和省经信委。
二、材料报送
项目推荐材料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工交科和市经信委科技科,其中,市财政局3份,电子版1份,市经信委5份,电子版1份。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