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负责对国有产权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省工商局负责对列入清理整顿名单的交易场所暂停办理年检,清理整顿结束后对验收合格的交易场所进行年检;对未按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年检,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为有关部门提供所需的交易场所信息,配合做好各类交易场所的调查统计工作。
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负责督促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责令做好善后工作。
省委宣传部按照中宣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有关要求,牵头负责对文化产权交易和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及日常监管。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行业或领域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监督管理各自行业或领域的交易场所,协助其他部门研究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市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并报省领导小组备案。
四、清理整顿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清理整顿范围。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凡在我省注册登记或虽然没有登记注册但实际从事权益类交易(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金融资产权益等)、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及其他标准化合约类交易(包括有价证券、利率、汇率、指数、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的各类交易场所,均在此次清理整顿的范围之内。
(二)清理整顿主要内容。
1.未经依法批准从事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的;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的;买入后卖出或者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少于5个交易日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的。
2.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从事标准化合约交易的。
3.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