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路铁路沿线:314国道中巴公路段的及塔什库尔干县内-库科西力克-大同乡村道路崩塌、泥石流隐患;叶城县219国道新-藏-西合休乡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隐患。
5、重要水利枢纽工程:下班迪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崩塌隐患、莎车县阿尔塔什水利工程项目崩塌隐患。
6、学校校区:通过各县国土部门与教育部门的摸底调查,确定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共有15所:疏附县乌帕尔乡喀拉乌斯塘小学、疏附县乌帕尔乡乌普拉特四村附小、疏附县塔什米力克乡艾斯开小学、疏附县塔什米力克乡热孜喀小学、疏附县木什乡明其勒中学附小,叶城县西合休乡三村小学、叶城县西合休乡七村小学、叶城县柯克亚乡果萨斯小学、叶城县洛克乡十村小学、叶城县洛克乡十一村小学、塔什库尔干县大同乡小学、塔什库尔干县马尔洋乡小学、莎车县霍什拉甫乡托力坎小学、莎车县霍什拉甫乡克孜勒阿孜小学、莎车县达木斯乡坎迪尔力克村小学。其中疏附县5所小学,叶城县5所小学,塔什库尔干县2所小学,莎车县3所小学。学校校舍中受汛期洪水威胁的有9所,受滑坡、崩塌、泥石流威胁的有6所。教育部门负责在汛前、汛中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学校校区(舍)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指导学校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四、重点防范期我区地质灾害主要为降雨型,与一定区域的降水丰度和时间有密切关系,主汛期就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据气象部门降雨趋势预测, 2012年水情为略偏欠年。平原各地年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年降水量较历年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气象灾害有阶段性低温、大风、沙尘暴、冰雹、局地暴雨和阶段性干旱等。月降水趋势:降水主要出现在1、2、5、8、12月,其它月份偏少或略偏少。因此,汛期是我区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同时相关部门要做好夏季高温融雪、暴雨型洪水引发泥石流的防范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乡人民政府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将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县(市)、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分队。实行层层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地、县(市)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要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不能出现空白。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进行治理。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还应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治理。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教育等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年度防治方案的拟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等工作;因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区、乡镇、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地质灾害发生后,应依据防治条例第三十、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