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农机质量监督。扎实开展农机产品鉴定,提高鉴定机构的产品质量鉴定检测能力和质量调查及投诉处理能力。认真做好农机维修网点审批的分类、分级管理。继续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农机质量宣传咨询、农机打假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1.根据我市实际需要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大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开展保护性耕作、残膜回收、设施农业工程、畜禽健康养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垃圾处理等9项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立50个示范点和290个科技示范户,示范推广面积达到15万亩,各类新机具新设备推广数量超过600台套,培训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及农户5000人次以上。
2.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开展畜禽健康养殖业环境治理、粮经作物、设施农业等3项机械化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做好农机化新技术、新设备的集成、消化吸收与再创新。认真做好重大农机化科研项目遴选储备工作,争取加大农机化科技项目投入。
3.以实施设施农业工程机械化系列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为重点,配合我市农村“三区”建设,围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机生产企业、基层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及销售咨询服务。抓好农业部两个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完善建设标准,交流建设经验,促进区域农机化发展。有重点地开展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国外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好顾问团调研及对口帮扶工作。
(五)强化农机系统的自身建设,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
1.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服务能力。启用天津市农机监理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服务平台,规范农机及驾驶人的牌证照核发。提高安全检测水平,2011年安排新建2条移动检测线,使全市移动检测线达到7条,检测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建2个市级农机考试中心,建设驾驶员电子桩考和无纸化理论考试系统。
2.提升示范推广服务能力。紧紧依托市局在宁河、静海的自有土地,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壮大自身实力。试验服务中心和示范推广中心要根据功能定位,明确指导思想,发挥服务效能。试验服务中心要发挥好在农机装备研发、试验检测鉴定、产品选型展示和操作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建设占地面积1.5万平米的农机展销中心,确保9月底竣工。5月底前完成占地80亩的农机试验区建设,合理划分预留相关功能区。同时,积极争取农机产品研发检测中心获准立项。完善示范推广中心建设,扩建教育培训中心,满足日益增长的培训需要。切实增强新技术示范和推广的功能,积极开展机械化深松整地和激光平地、水稻全程机械化、玉米机收、粮食烘干、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日光温室等机具设备设施的示范推广。
3.提升教育培训能力。结合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全面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在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潜能的同时,提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改善农机化培训机构的硬件设施,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和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能力,有针对性、有计划性、有目的性地利用各种培训班,推进培训形式多样化,提高农民对新技术、新机具的掌握程度,积极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结合农机化青年科技项目的实施,培养一批有真才实学的青年科技人才,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人才储备。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继续深入开展科技入户、科技下乡活动,促进和带动农机化实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2011年力争各类农机从业人员培训超过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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