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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农机办〔2012〕1号)


各区县农机局(中心),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1年,在全市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农机化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弘扬本市农机系统的优良作风,激励农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本市农机化工作健康发展,依据《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开展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市局直属各单位内设科室
  (二)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或其内设科室、直属单位。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市局直属各单位、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从事农机化管理、监理、科教、信息宣传及统计工作的在职人员。
  2011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分为管理、监理、科教、信息和统计等五大项,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市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推荐和汇总工作;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的推荐和汇总工作,并将申报表报送市局办公室。
  市局各有关处室负责对口审核各区县上报的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在此基础上,市局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批,以市局名义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推荐及审核日期
  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推荐和汇总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1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市局各有关处室的审核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0日。

  附件:1. 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分配
  2. 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
  3. 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 2011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 2011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1:
  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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