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在培养期内业绩平平的,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的,丧失或违背学术技术带头人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条件和道德标准的,未经组织标准擅自离职的,以及有其它不符合人选标准条件的,坚决取消人选资格。“工程”人选调离的要注明调离时间、调往单位。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工程”主管部门要结合对“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综合考核,自行组织对所管理的第三层次人选进行考核。
2、各单位到通知后要及时作好安排布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核程序和标准,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考核及资料上报工作。
3、对于2001、2002年度原名单中的第一二层次人选工作情况有变动的,请按以下要求处理:(1)由原人选单位就变动情况做统一进行说明,以往报送过相关说明情况的,以本次重新报送结果为准;(2)原人选单位如有变动的,由原人选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报送;(3)人选变动后的考核工作由原人选所在单位通知人选本人或其新属单位,由人选现属单位考核上报。
附件:1、《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培训期满综合考核简表》
2、《2001年度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名单》
3、《2002年度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
人选培训期满综合考核简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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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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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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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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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年度及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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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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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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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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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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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担任党政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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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期间专业技术业绩简述(包括承担过的省级或国家级重大
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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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期间专业技术工作主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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