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度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进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2〕58号)
各市人社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陕人发〔1996〕54号)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1、2002年度被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入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人选。
二、考核方式
结合人选培养期履行岗位职责、科研学术成就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填写《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培训期满综合考核简表》(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 或陕西专家网sxzj.shaanxi.gov.cn下载)。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经“工程”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考核的人选发给《陕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进入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人才库,在今后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专家选拔中所在单位和省上都将予以倾斜和照顾。同时,不再享受培养人员有关待遇。
四、考核工作的实施
由人选本人填写《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培训期满综合考核简表》,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议,签署考核意见后由各市人社局、省级各主管部门和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对总体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汇总报告和所有参加考核人选的《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培训期满综合考核简表》(附电子版)报送: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3995、87292294,联系人:张有乾、曹勇。由省人社厅汇总后,将考核结果报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培训期满考核结果。
五、考核原则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