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12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连续实施了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相继建成了一批投资规模较大、产业特色明显、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项目,有力地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加快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步伐。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作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责任,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对“115行动计划”中的每个项目做到有领导分包、有部门专抓、有专人服务,推动项目建设早投产、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