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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3.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数字印刷、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

  4.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突出抓好广西文化产业城、体育产业城等一批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带动一批配套大型现代文化演出场地、运动训练场馆等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来宾金龟岛民族文化博览园一期、贺州文化中心、贵港体育中心等项目。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花山岩画、靖江王陵、甑皮岩遗址、刘永福故居、容县近代建筑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构建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

  6.鼓励推动文化“走出去”。实施与东盟文化合作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培训中心建设。举办“央地合作--2012年韩国·广西文化年”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

  (九)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坚持把民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下大力气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1.突出抓好就业工作。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加快推进边境地区0-20公里边民培训就业、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培训、失地农民培训、库区移民培训等专项培训就业工程。力争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0万人。

  2.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推进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实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推进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推进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3.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落实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抓好教育改革发展“双十”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力争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至7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8%。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和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等工程,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深入实施广西大学“211”工程四期,加快推进广西师范学院五合、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等一批高校新校区建设。实施好“十百千人才工程”、“人才小高地”和“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培育和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

  4.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基层卫生服务和基层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科医院培训基地、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以及5000个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全面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和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做好SARS、甲型H1N1流感等重点病毒性疾病防控,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以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建立健全壮瑶医药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和市、县中医壮瑶医示范医院。继续推进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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