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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七)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探索,着力消除制约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领域和空间。

  1.改革方面。(1)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00元增加到240元;深化推进试点市、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统筹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2)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和整体上市,鼓励支持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资产重组,认真做好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改制重组、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工作。(3)全面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乡财县管改革措施和财政转移支付办法。(4)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中小银行重组步伐,大力发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快推进组建广西农村商业银行。(5)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择机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调整脱硫电价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收费标准,完善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合理疏导煤、电价格矛盾。(6)加快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开展22个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供销社、华侨农林场、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

  2.开放方面。(1)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自贸区论坛、泛北部湾经济论坛等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泛北部湾、大湄公河、中越“两廊一圈”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等国际区域合作,加快推进南宁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建设。扎实推进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实施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北仑河国际商贸城、金滩国际旅游岛等标志性项目。推进崇左连接东盟陆路通道建设。(2)全面加强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大西南等国内多区域以及省际、部区、央企合作。积极推动与广东共建粤桂产业合作园区。继续深化与港澳台的合作,深入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桂台经贸合作论坛洽谈成果。(3)深入实施国际市场开拓“千百十”工程,巩固和拓展东盟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盟、南亚、北美、中东和非洲等新兴市场。加快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出口基地和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机电、钢铁、化工等重点产品出口,以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资源型产品进口。(4)继续开展产业、园区、县域等多种形式招商活动,深入推进央企入桂、民企入桂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力争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660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30亿美元。(5)积极推进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埃塞俄比亚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建设,鼓励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到境外投资设厂、建设海外贸易网络和开展其他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深度挖掘东盟、非洲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金砖国家、拉美与加勒比地区等新市场。

  (八)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逐步培育成为新经济增长点。

  1.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西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信息资源共享、东风、农家书屋等工程,新建一批设区市级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改扩建和维修部分区直属院团综合排练场,加快崇左等11个地级市和75个县(市)数字影院建设。

  2.大力推动文化创新。深入挖掘民族优势文化资源,着力打造广西气派舞台艺术精品,以及一批以西江黄金水道、北部湾海洋文化为题材的文艺精品。承办好第四届全国地方戏优秀剧目南片展演、第八届广西戏剧展览会等文化演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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