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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对学员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

  集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目的是通过学习与交流,夯实理论基础、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视野,培养组织协调能力,为各位学员之间及学员与师资之间搭建一个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

  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实行导师制,由科研培训基地为学员配备导师,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辅导服务。在导师指导下,学员按照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自学、应用和调研等,定期参加网络论坛等的讨论,通过网络等实施导师和学员一对一的辅导,按时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有关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研培训基地报送规定数量的学习心得体会、实践应用报告、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提高学员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培训管理

  依托天津财经大学等开设会计专业的院校建立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倾力打造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

  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办法,引导学员按照培训方案完成培训任务,按照考核周期,对学员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完成指定自学任务情况、参与专题讲座情况、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参加论坛情况、参加网络交流情况、工作业绩、职务晋升情况、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按照考核淘汰机制,选拔产生优秀人才。

  1. 科研培训基地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由科研培训基地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科研、出勤等情况,定期将这些情况提供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2.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培训基地、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经常进行联系、沟通,及时收集和更新学员培训等有关信息,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学员所在单位通报,落实培训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积极研究和解决培训中遇到的问题。

  3. 组织、引导学员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基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知名单位等实地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组织学员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培训基地提供学术指导。推荐优秀学员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及本市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课题项目、学术研究、专题考察、学术会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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