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设立多个评标小组时,招标人可在每个评标小组派1名代表。
  第八条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三)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三章 初步评审

  第九条 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十条 初步评审包括以下部分:
  (一)形式评审。包括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是否唯一等。
  (二)资格审查(仅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适用)。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信誉、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响应性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拦标价以及投标内容、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仅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适用)。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等。
  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缺项或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不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评审判定为不合格。
  (五)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仅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适用)。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施工设备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仅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适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