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DNA实验室仪器配置
检测设备以及相关设备,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及状态标识。
1. 必备仪器配置。
1.1遗传分析仪;
1.2 PCR扩增仪;
1.3生物安全柜;
1.4超净工作台;
1.5高速离心机 (10000rpm以上);
1.6低速离心机(1000-10000rpm);
1.7分析天平;
1.8移液器;
1.9恒温器;
1.10纯水仪;
1.11振荡器;
1.12冰箱;
1.13灭菌设备;
1.14紫外灯。
2. 建议选配仪器配置。
2.1核酸蛋白测定仪;
2.2荧光定量PCR仪;
2.3恒温混匀仪;
2.4板式离心机;
2.5生物显微镜;
2.6电热干燥箱;
2.7骨骼DNA提取工具(电钻、粉碎机等)。
(三)DNA实验室人员配置
司法鉴定机构应有3名以上具备法医物证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才可开展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
1. 岗位要求。
1.1 司法鉴定人:应取得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1.2 司法鉴定人助理:应取得在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司法鉴定人助理证。
2. 培训要求。
司法鉴定人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司法鉴定机构应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活动。
(四) DNA实验室试剂配置
DNA实验室扩增试剂应满足《法庭科学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质量基本要求》(GA815-2009),或其它经认可或验证过的试剂盒。实验室应配备两套以上试剂盒,用于内部质量控制。有条件的实验室可配备Y染色体,X染色体等检测试剂盒。
(五)实验室资料
1. 实验室操作手册或作业指导书。
1.1 实验操作:DNA提取、PCR扩增、电泳检测作业指导书,DNA结果分析与亲权关系判断作业指导书;
1.2 仪器操作: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
1.3 试剂配制:试剂的配制、保存作业指导书;
1.4 其它:生物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计算机文件和数据控制作业指导书等。
2.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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