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适度扩大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专业覆盖面。支持高职院校在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采取联合挂牌等方式开展深度共建合作,下辖五市都设有高职院校分支机构。
5.以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为主体,引导院校面向社会、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三)打造蓝色经济职业教育品牌
1.加强蓝色经济特色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增加海洋类专业招生计划,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蓝色经济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打造蓝色经济专业品牌,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海洋产业的紧密对接。引导和支持以涉海类专业为主的高职院校深化校地合作,强化社会人员培训等服务功能。
2.支持中高职院校结合自身优势,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涉海专业的合作办学项目,开发海洋教育特色课程,建设高水平教学、实习实训和技术研发基地。
3.支持中高职院校面向国内外引进海洋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海洋类师资,加强海洋类专业教学和科研力量。
4.突出蓝色经济职业教育主题,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部署,整合教育资源,新建1所以服务蓝色经济为主的高职院校。支持建设由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参与、以服务于蓝色经济相关专业为主的职教集团。
(四)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1.依托较为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以专业为纽带,以行业组织、示范院校和骨干企业为主导,加强校企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探索建立行业型、区域型、混合型和特色型等多种性质、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职教集团,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
2.推进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在打造示范型职教集团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创建以产权为纽带,校企深度融合、市场化运作、产学研结合的紧密型职教集团,建立健全董事会领导下的集团公司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实现集团整体上市。
3.在招生、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师培训等方面赋予职教集团必要的事权和财权,推动职教集团内部实现实质性融合,促进集团内部学校、企业、行业等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4.在职教园区内,将中高职院校按校校合作模式建成紧密合作型职教集团,形成职教资源和人才培养的一体化。
(五)实施重点专业群建设计划
1.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发展蓝色经济的实际,积极推动由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合作共建专业,按照“扶优、扶强、扶需”的原则,遴选10个左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重点专业群,优先投入、重点建设,将其打造成为面向青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用一体化综合性支撑平台。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