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二)殡葬公共政策惠民行动。2012年3月20日前,研究完善全市惠民殡葬相关政策。2012年3月31日前,对各区(市)县出台或修订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及建立政府奖励补贴机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三)殡葬行业价格规范行动。2012年3月20日前,对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和医院太平间落实事务公开制度情况,特别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和规范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整改,进一步加强日常价格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四)殡仪中介市场规范行动。2012年3月20日前,对在医院开展经营性的殡葬服务业务和非法接运遗体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并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殡葬服务的中介机构,坚决取缔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中介机构;落实“殡葬车”外观标识管理制度,依法处理非法改装和营运的“殡葬车”、礼炮车以及沿途放炮、抛撒纸钱等行为,多措并举,营造文明、规范的治丧环境。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委,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五)殡葬机构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全市公墓、殡仪馆特别是市殡仪馆和东郊殡仪馆等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条件,2012年3月20日前,集中开展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清明节前后道路通畅和交通安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六)公墓经营管理规范行动。2012年3月20日前,在全市集中开展公墓经营管理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强对公墓(塔陵)超标准建大墓、建豪华墓等违规情况的督查,规范公墓经营行为,对未经批准兴建、违规使用土地、土地手续不完善、非法占用林地的公墓进行清理整顿,引导和规划建设以树葬、草坪葬、壁葬为主的低价墓区,便民惠民,平抑全市公墓价格。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民宗局,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七)殡葬政策形象宣传行动。2012年3月20日起,用一周时间在全市开展以国家和省市殡葬法规政策、惠民殡葬政策及殡葬收费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揭露殡葬行业中的欺诈行为,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推行文明殡葬。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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