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用领域
发展金融IC卡和“城市一卡通”应以资源共享及PBOC2.0标准为基础,重点推进金融IC卡在政务服务、公用事业、金融服务、旅游娱乐、商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政务服务:包括医疗卫生、社保、就业、民政、教育、文化、财税、工商、公安、国土、建设、房管以及市政管理等服务应用。
(二)公用事业:包括学校、医院、通信、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停车场(库)、高速公路缴费及公交、地铁、出租车、长途客运乘车付费等服务应用。
(三)金融服务:作为金融机构借记、贷记卡及电子现金相关业务应用。
(四)旅游娱乐:包括在公园、旅游景点的应用。
(五)商业服务:包括商场、便利店、加油站、书店、菜市场等购物付费,以及休闲、餐饮、住宿、电影院等消费付费服务应用。
五、工作任务
(一)总体任务。
卡片升级:一是支持所有银行卡由磁条卡逐步替换为金融IC卡;二是按金融IC卡标准(PBOC2.0)发展“城市一卡通”。
机具互通:一是行业应用终端逐步向成都市辖区内金融机构金融IC卡开放受理;二是成都市辖区内金融机构受理机具逐步向“城市一卡通”开放查询、充值、消费等功能。
行业整合:按照统一的技术、应用和服务标准规范,以公共交通应用为基础,扩大金融IC卡在公用事业缴费等领域的应用,适时加载相关政务服务功能,完善金融IC卡的产品种类和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通过发展“城市一卡通”,完善成都市支付服务体系,促进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业加快发展。
(二)具体工作。
1.受理环境改造。成都市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银联四川分公司以及银行卡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快受理机具改造,不断优化金融IC卡受理环境。
(1)自2013年1月1日起,实现成都市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其中,成都市辖区内金融机构要尽快实现布放的直联销售终端(POS)和间联销售终端(POS)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2年年底前,成都市辖区内金融机构布放的自动柜员机(ATM)能够受理金融IC卡。(责任单位:成都市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银联四川分公司、各银行卡专业化服务机构)
(2)成都市辖区内金融机构在小额快速支付环境中布放的联网通用终端要同时具备受理接触式、非接触式金融IC卡的功能。全市各金融机构、银联四川分公司以及各开展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业务的银行卡专业化服务机构,应加大在小额快速支付环境中布放非接触式金融IC卡受理终端的力度。(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市金融办,成都市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银联四川分公司、各银行卡专业化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