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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继续委托南京理工大学举办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继续委托南京理工大学举办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环保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我厅将继续委托南京理工大学举办环境工程(含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二)于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于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2011年7月1日-7月14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2011年7月15日至18日,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携有效证件到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试

  (一)2011年10月15日起,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GCT:2011年10月30日8:30-11:30;专业课:10月30日14:30-17:00;综合面试:2011年12月上旬。

  四、学习方式与培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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