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
(松政发〔200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落实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07〕32号)的要求,现就推进松原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我市2008年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省市两级推进,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力到县、责任到县”的工作原则,把农村泥草房改造作为农村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从实际出发,以中心村、交通便利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实施扶贫开发计划的贫困村和完成村屯规划的乡村为重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同步推进农村泥草房的改造,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民建公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搞强迫命令。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村贫困户、低保户、重点优抚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等困难户泥草房和危倒房的改造,兼顾对生活条件刚刚改善而又并不宽裕农户的扶持。
3.科学规划、节约高效的原则。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村屯合并,科学制定农村泥草房改造规划。坚持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相结合,新建以就地翻建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保证耕地面积不因泥草房的改造而减少。
4.社会参与、各界扶持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助困难农户开展泥草房的改造,积极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
5.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的原则。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移民搬迁等项工作紧密结合,整合各项扶持农村发展的资金和优惠政策,形成合力,推进农村泥草房的改造。
二、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全市2008年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2万户,其中困难户9548户。各县(区)的具体任务是:扶余县3500户(其中困难户1767户),前郭县3440户(其中困难户1210户),长岭县7000户(其中困难户3946户),乾安县3000户(其中困难户1404户),宁江区3000户(其中困难户1201户),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60户(其中困难户2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