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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原市委、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意见

  6.环境目标。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3%;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80%、90%。城市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城区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标准。农村有三分之二的村完成“四改四清”任务,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社会治安发案率降低20%以上,破案率提高20%以上。
  7.公共服务目标。保证水、热、电、气、公交、物业等基本公共消费价格相对稳定。到2012年,法定传染病控制在170/10万以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到100%,城市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每人每年达到9元以上标准。保障农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实现全市中小学互联网“校校通”。实现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标台,人均道路面积9.5平方米的城市公交服务目标。
  总之,要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水平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把我市民生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三、加强民生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充分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着力构建劳动力资源市场体系、就业培训体系、再就业援助体系和创业扶持优惠政策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大社区工作力度,拓宽保洁、保绿、保安和餐饮服务、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多种就业渠道,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储备制度,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优先安排困难群体或困难对象就业,重点解决“4050”人员、低保对象的再就业问题,完善“零就业”家庭援助机制,积极做好本市生源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领域转移,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生产、加工、开发、销售服务环节的经营活动,加强区域劳务协作,推进劳务输出工作在规模、质量上有更大发展。
  (二)扩大城乡保险覆盖面,让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要加大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度,努力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并辐射农村的养老保险体系,重点推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保缴费。全面铺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研究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到2012年以前让所有城镇人口均能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减轻个人负担,建立城镇居民大病门诊统筹,鼓励有条件企业建立企业补充保险。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增加政府的补贴标准,提高基金的保障能力,扩大就诊定点医院数量,增加新农合医疗诊治项目,逐步把农村儿童免疫、农村妇女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纳入新农合作诊治项目,提高新农合的参合率,提高新农合医药费报销比例。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扩面工作,制定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办法,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适时提高失业人员待遇。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并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给予一次性的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补贴。工伤保险要覆盖城镇所有行业企业,城镇所有育龄人群都能够享有相应的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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