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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原市委、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意见

  --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安排、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优先考虑民意,优先保证民生。尽心竭力为群众谋福祉,千方百计为群众谋利益,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民生工作的根本标准。
  --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公共资源配置均衡的原则。建立政府对民生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重点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想问题、办事情始终着眼于中低收入的大多数群众,逐步缩小行业间、城乡间以及不同群体间享有公共服务水平方面的差距。
  必须坚持以长效机制来保障民生的原则。改善民生,重在实效,贵在长效。必须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实施力度,切实创造有利于民生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
  (三)主要发展目标。
  1.体制目标。不断深化民生领域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各类应急管理体制和处置预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2.收入目标。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年均增长12%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年均增长10%以上。基本消除人均收1000元以下的贫困乡(镇)和贫困人口。
  3.就业目标。今后五年全市开发就业岗位25万个。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实现再就业14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3万人,城镇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次。
  4.保障目标。实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城镇居民全覆盖。让所有失地农民都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并进一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并努力提高农民受益率。工伤、生育险种覆盖面达到60%以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补助标准比2007年末提高20%以上。全面做好农村五保户供养,让残疾人、贫困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都普遍得到社会有效救助。
  5.生活目标。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0和25平方米,比2007年末人均增加5平方米,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燃气普及率达到95%,集中供热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城市和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分别达到31%、4.9%;体育人口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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