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报纸期刊和网络媒体在推荐数额中应至少有1件摄影作品。
  附件3:
  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各市人大部分)
分配数额 
 | 推荐单位 
 | 
8+1 
 | 宝鸡、渭南、安康 
 | 
8 
 | 西安、商洛、咸阳、铜川、延安、榆林、汉中 
 | 
总数额:83件 
 | 
  说明:
  1、按照“
凡在上届评选中获一等奖的市可按获一等奖数目增加报送篇数”的原则,对上届评选荣获一等奖的宝鸡市、渭南市、安康市按照一等奖奖数额各增加1个推荐名额。
  2、各市人大在推荐作品中应至少包括1件摄影作品和1件网络作品。
  3、以上数额不包括人大报刊类作品。
  附件4:
  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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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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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品字数(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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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及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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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姓名及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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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单位、日期、版面(节目)或网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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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编 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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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 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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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评 价 及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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