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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落实2008年全市民生工作任务的通知

  (四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育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高中加大专业课课时比重,实现由重视对口升学向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转变。继续深入实施农村初等办学模式改革,每个乡镇要建立一所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加强产业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完成各类培训11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四十五)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截止到2008年年底,中心校以上要有75%的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的建设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得到切实巩固,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在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努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总量,培养并形成优质高中群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四十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加强对困难地区、困难群体的支持,做好城市对农村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基本建成遍及乡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改造危房12000平方米,改造薄弱学校30所,布局调整合并学校6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四十七)抓好市体育馆建设工程,促进扶余、乾安体育馆建设。抓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建成群众健身场所10处。坚持不懈地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达到130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600人,晨晚练站点达到110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八、加强权益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十八)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免费培训力度,培训农民工2000名。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鉴证率,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重点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制造、加工等行业参加工伤、医疗保险。成立农民工维权帮扶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帮助,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公民待遇问题。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社会保险局。
  (四十九)加强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培训1000名家政服务员,培养树立100名创业女老板、10名巾帼创业带头人,为有创业愿望妇女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000万元、扶持500名贫困妇女脱贫致富。通过开展结对子、创办“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巾帼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帮助。责任单位: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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