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终评估考核。按照“统一组织、整合力量、集中时间、分战线进行”的原则分三步进行。第一步,部门自查,提供相关材料。第二步,战线评估考核。由领导小组各副组长带队,抽调工作人员,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对部门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考核,打出分数,排定位次和等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第三步,由领导小组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审定,视情况进行察访核实。部门评估考核由考核项目基本分、考核评价分和加扣分项目组成,前两项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项目基本分为70分,由部门工作目标评估得分(15分)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得分(55分)组成。考核评价分为30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评价(10分)、上级主管部门评价(5分)、相关组织评价(15分)等3个项目组成,加扣分项目由表彰加分、批评扣分、违法违纪、一票否决等项目组成(具体评估考核项目及计分办法详见附件)。
(二)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评估考核。
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评估考核,由部门自行组织进行。
六、结果运用
今年,市政府将从各部门行政经费中按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1%提取一定奖励基金,另外从财政拨付50万元,设立市政府行政奖励基金,用于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情况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具备评选优秀等次的资格,80分以上(含80分)具备评选良好等次的资格,60分以上(含60分)可评为一般等次,不足60分的为较差等次。领导小组将综合各部门评估考核得分,评选出6-10个优秀单位,10-15个良好单位。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给予记集体二等功,视单位情况奖给人民币5万元左右;获得良好等次的单位,奖给人民币2万元;被确定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单位,不发给奖金。对评估为较差等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视情况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时限,并将情况报告市委。对单项工作贡献特别大,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相应奖励。各部门评估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将采取一定形式通报给各上级主管部门。
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评估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由部门自行决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对拟给予表彰奖励的单位,将在松原日报、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对受表彰单位的经验做法,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本意见未尽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