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建设功能先进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要大力推进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设统一的气象通信和信息存储、分发系统,充分发挥气象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实现观测数据共享。各项气象观测数据共享工作由市气象局负责,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大气、水文、环境、生态与农业、民政、国土资源等方面的资料,提供更多的公众、决策服务信息。
(三)进一步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各级气象部门要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大力发展数值预报释用技术,建设精细化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努力提高预报预测精细度和准确度。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合作,根据不同要求,制作针对性强的预报预测产品。
(四)大力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由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突发气象灾害和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系统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要把加强防雷设备设施建设作为预防雷电灾害的重要基础。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广播电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学校、宾馆等人口聚集场所以及其他易遭雷击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按照相关专业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特别是架空输电线等电力设施,微波站、卫星地面站等通信设施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气象灾害和相关衍生灾害的监测、调查和影响评估工作,增强对旱涝灾害、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扩散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五)不断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级气象部门要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公共气象服务理念,不断健全服务体系,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六)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为“三农”气象服务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研究及应对工作,尽快建立全市粮食生产气象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和粮食产量预报业务,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和乡镇天气预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要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的科技水平和作业效率,积极组织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作,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由应急性抗旱作业向以增加水资源为目的的常年作业转变,由实施旱区作业向实施江河、水库汇水区作业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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