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照《
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省粮食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陕西省粮食局实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
6、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法制办的上报备案工作,加强对局发文件的审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质量。
四、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围绕粮食流通工作中心任务,组织市县粮食部门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粮、守法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8、按照国家粮食局印发的《2008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粮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粮食经营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好省粮食局系统处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五、贯彻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做好粮食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9、加大《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
粮食行政复议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做好粮食行政复议的准备工作。
10、将国家粮食局制定的《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印发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基层粮食行政复议工作。
六、加强粮食法制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法制建设服务
11、按照国家粮食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针对粮食流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粮食法制调研和理论研究,为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加强法制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