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方法的通知
(松政发〔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松政发〔2007〕6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将对《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跟踪调度,严格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分解的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建设、新农村建设、第三产业、城市建设与管理、财税金融、社会事业、政府自身建设等9个方面148项。
二、考核方式和方法
市政府督查室将按照《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中所确定的工作任务,采取月调度、季检查、半年全面考核一次等方式,进行严格考核。
(一)对主要经济指标、重点工作目标进度和社会稳定情况,将按照《市政府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进度表》的内容,进行及时调度,由相关部门按月、按季或按年度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二)市政府督查室要在半年和年底对《2007年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同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