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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二)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更富实效地发挥创业促就业的带动作用,实现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全年开发就业岗位5万个,其中公益性岗位3200个,新增就业4万人,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十三)增强社会保障和救助能力。拓展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探索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抓好扶贫济困工作。建立健全市县领导干部包扶贫困村、贫困户制度和志愿者制度。完成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继续开展慈善捐助活动。
  (十四)广泛开展“平安松原”构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引发信访特别是越级访和群体访事件的突出问题。强化应急管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高度重视和做好公共卫生、食品、生产、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搞好文化、医疗、食品、药品市场整顿。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控力度,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围绕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十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制定便民、高效的审批操作规程,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破除官本位、权本位思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必须全部进入中心,集中办理,规范运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十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制度。提升人大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实现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十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实施“治庸”工程,认真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思进取、庸碌无为等问题。加大行政监察、政务督查和考核奖惩力度,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健全目标责任体系、指标评价体系、严格的考评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十八)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创业环境,尽心竭力维护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和廉洁自律之风,努力加强政府自身的廉政建设,更好地履行促进发展、造福人民的历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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