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血要求
1.采血准备
各采血机构应备齐采血所需用品及相关耗材,并做好验收登记工作。各采血机构不得擅自开展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采血项目,以免影响该工作正常开展。
2.知情同意
各采血机构要充分做好耳聋基因筛查的健康宣教工作,并在签署全市统一印制的《北京市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后,方可实施采血。
3.采血操作
采血应严格按照《北京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常规》要求操作。耳聋基因筛查要求采集2个血斑,每个血斑直径不小于8mm,针刺后第一滴血耳聋基因检测可用。
4.补(重)采血
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需要退回重新采血的,要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并及时递送。
(二)血片保存、质控及递送要求
1.血片保存
血片采集完成后,放置在血片架上自然晾干后制成滤纸干血片,独立防潮包装、封好封口,常温干燥保存,血片在保存和运送途中要避免受潮和紫外光照射。
2.血片质控
采血机构要设专人负责采血卡收集,并对血斑质量、二维码及信息的完整清晰进行质量控制;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再次对上述内容进行质量控制,在“耳聋基因管理模块”内逐一扫描血片二维码上传,并做好登记。不合格血片,应注明原因后退回采血机构,并做好登记。
3.血片递送
耳聋基因筛查同批递送血片要独立包装,标识明确,与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同时在规定时间由物流公司递送至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并做好登记。血片应在采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基因筛查实验室。
(三)耳聋基因筛查步骤及要求
1.血片接收:实验室收到血片后,对血片血斑质量,二维码及信息的完整清晰进行质量审核,并逐一扫描血片二维码,确认接收成功;对应退回血片,注明原因后逐级退回区县妇幼保健及采血机构。
2.严格操作: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流程及技术要求操作。
3.质量控制:要对各个实验环节进行严格质控,保证基因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确保实验室安全,严禁血片污染。
4.检测时限:血片的检测要在实验室接收血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开始后的第一个季度可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血片保存:检测完成后,将血片分类整理,标识明确,设立专用储存室常温干燥保存。在市政府统一规范血片保存之前,保存期限10年以上。
(四)信息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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