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辽府发〔201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的实际,现就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代市长金育辉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魏启生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受市长委托分管负责监察、审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财政、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人防、住房公积金、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包括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监察局(受市长委托)、市财政局(包括市财政投资管理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农发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包括市热力集团公司)、市审计局(受市长委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驻辽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营业部。
副市长孟祥杰 协助市长分管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济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包括市公路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海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建设银行、市交通银行、吉林银行辽源分行、市邮政储蓄银行、开发银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辽源分局、省规费局辽源分局,辽源供电公司、辽源矿业集团、中油吉林辽源销售分公司等中省直单位。
副市长吴宏韬 协助市长分管负责民族宗教、公安、司法、商务、旅游、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包括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市司法局(包括监狱、劳教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联系辽源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消防局)、驻辽部队、预备役部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辽源国家安全局、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团市委(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