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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粤府〔2012〕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内河可通航里程达11843公里,贯通21个地级以上市63个县(市、区),发展内河水运条件优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切实加快我省内河水运发展,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规划管理,着力推进内河水运由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降低社会综合运输成本,促进沿江沿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行相结合,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建设力度,重视引导和发挥市场积极性,提高港航公共产品服务水平和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坚持水运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统筹水运、水利、水电发展及水生态保护,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坚持水运与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相结合,统筹水路、公路、铁路、航空、管道运输发展,促使各种运输方式布局合理、优势互补、衔接通畅。

  (三)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300公里,高等级航道里程占全省等级航道里程的30%;内河运力规模达到800万载重吨,单船平均载重达到1000吨,货运量在综合运输中所占比重达到15%。到2020年,建成航道安全畅通、港口布局合理、水陆衔接、河海贯通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新体系,开放有序、平安绿色、服务完善的市场服务新体系,体制健全、监管有力、公平高效的行业管理新体系,逐步建立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现代内河水运体系,实现水运强省目标。

  二、加强内河水运能力建设

  (四)提高内河航道通航能力。抓紧实施《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2010-2020年)》,重点建设西江干线、北江干流航道等高等级(1000吨级以上)航道。开展榕江、韩江、那扶河等内河及其出海航道建设,在北江、东江建立船闸运行联合调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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