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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农委、市质监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等

  十四、积极促进信用销售健康发展

  任务目标:积极促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发展,完善信用销售风险防范分担机制,引导商贸企业开展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发展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促进和规范商务信用服务业发展,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试点,促进应收账款流转和融资。加强预付消费研究,引导商业服务企业对预付消费行为的规范管理,降低市场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拉动首都经济增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

  十五、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产业

  任务目标:推动信用产品与服务在政府项目投资、信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务员聘用、资质资格审批认证、公共财政资金审批等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开展我市信用服务产业发展状况调研,研究制定促进现代信用服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局、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六、支持组建北京信用协会

  任务目标:引导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组织等信用主体按照自愿原则,组建北京信用协会。充分发挥信用协会作用,积极开展信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民政局等

  十七、积极培养信用专业人才

  任务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选择部分行业有系统地开展信用管理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推进信用专业学历教育,鼓励高校设立信用管理专业和开设信用管理相关课程。增加科技投入,鼓励开展信用领域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八、大力推进信用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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