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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5.创新手段,标本兼治。一是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备案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进行备案,市里将根据备案,进行核查,对整改不到位或引发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二是将安全评价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各类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评价,从而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三是实行高危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对高危企业退出生产和搬迁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附件:
  1.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10项规定
  2.地区与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10项规定

  二ОО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10项规定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每个职工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2.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包括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
  3.建立隐患登记备案制度,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登记,建立档案,记录隐患的各类信息。
  4. 建立重大隐患报告与评估制度,企业排查出重大隐患后,要及时上祖安全生声监香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包括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危害程度,危害范围,治理方案等。治理结束后,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5.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企业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年度生产计划、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重点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治理的工作内容与目标,所采取的措施等。并报企业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6.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7.建立重大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对正在治理中的重大隐患,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监控责任,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停止使用。
  8.建立恢复生产申报制度,对实行挂牌督办并并责令全部或局部停产治理的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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