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供水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由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完成第一批15处自来水加氯系统改造工作,做好第二批16处加氯系统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5)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治理。由市教科工委、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配合,以“平安校园”创建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开展校园消防、食品安全隐患等专项整治,严格控制校内大型活动,防止发生踩踏事件。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对本地区商业街、大型市场、商场、酒店、网吧、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安全评价,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制定应急预案,消除不安全隐患。
(6)做好三环内液化气站整治收口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财政局、安监局、有关区政府配合,做好剩余8家三环内液化气站关闭、搬迁收尾工作,彻底完成三环内液化气站整治任务。
此外,市人防办、电业局、煤气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分别牵头,进一步做好各自领域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六个结合”:
(1)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制定高风险企业退出方案,通过行政许可等手段,实施危化、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退出;通过科学合理的区域布局,实施三环内危化企业的搬迁;严格限制审批小、散、乱、差企业的审批,把住准入关。
(2)要与常态化的排查治理相结合,保证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治理隐患。
(3)要与反违章活动相结合,要把反违章活动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创建之中。
(4)要与打击“三非”相结合,始终把“打非”作为最重要的隐患排查治理项目,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使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无处藏身。
(5)要与公共安全隐患治理相结合,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快速推进全市重点工作中确定的8项公共安全隐患的治理,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6)要与各行业的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深入开展工矿商贸、建设、消防、道路交通等各个行业、各条战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提高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四、重点时段
(一)第一时段(4月底前):全面排查阶段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要求,充分发挥事故隐患协查专家的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并确定一批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于4月25日前逐级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