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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单位要利用广播、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形成氛围, 组织开展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火灾典型案例,宣传安全法规、火灾预防、扑救知识和避险、逃生知识,教育广大职工重视安全、自觉抵制各种不安全行为,警示广大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舆论氛围。
  请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牵头处室将贯彻落实局《通知》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做法及自查整改的情况于2008年2月1日前报局计财处(安监办)。

  沈阳市卫生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市卫生局党政领导参加春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安排

局领导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包干督察单位

刘兴烈 

局 办

法规处

一 院、骨科医院、胸科医院         

张 丽 

党 办

组织部

红十字会医院、妇婴医院、医学会  

赵 午 

中医处

基妇处

儿童医院、妇保所、中心血站       

都英杰

计财处

疾控处 

口腔医院、 七院、局机关       局核算中心、

刘正贵 

医政处

农卫处

市五院、 奉天医院、 市九院   

陈 刚 

科教处

工会、团委

沈洲医院、市四院              

尤春江 

纪 委

纠风办

卫生监督所、精神卫生中心、中医院、

曹凤强 

监督处

综治办

肛肠医院、疾控中心、健康所、卫协  

张原鹏 

人事处

宣传部

传染病院、急救中心、医技中心   

  注:各督察组自行确定督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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