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 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沈卫传〔2008〕3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临近春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 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各地区、各单位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作为大事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节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越是繁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 深刻认识抓好重大节日和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更加扎实地落实安全措施,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把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集中精力,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工作,严加防范,全力以赴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立即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逐科室、逐部位、逐环节、逐岗位,从人员、设备、管理、环境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防范部位和薄弱环节,务必从严从细认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重大的问题要一抓到底,不经整改绝不放过,特别是久拖未改的隐患,单位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紧抓不放,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责任到人,逐一制订整改措施,狠抓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治理消除。对不按规定整改和随时可能造成事故的现场,要依法查封并给予警示,真正做到有患必查,有患必除,把事故遏制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