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此表由单位人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一式22份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表中“获奖类别”系指获国家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专利类型或专利奖名称”是指技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国家和省级专利奖等奖励;
  3.表中“空白项目”填“无”。
  附件2-2
  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高技能人才)
  呈报单位(市、省直部门或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1年4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工作单位 
 | 文化程度 
 | 参加工作时间 
 | 职业(工种) 
 | 现职业资格等级 
及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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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技术绝技绝活及创造先进操作法情况 
 | 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及带徒传技情况 
 | 为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及创造经济效益情况 
 | 技术发明或技术革新及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情况 
 | 获得技术技能奖项情况 
 | 获得荣誉称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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