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各区县政府牵头,市消防局督办,继续深入开展2700家火灾隐患单位整治行动,确保尚存的219家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落实到位,要逐个进行排查、整改和验收,确保9月15日前彻底整改完毕。同时,要继续抓好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使用明火、易燃易爆场所、木材市场和建筑工地等几个专项治理,进一步净化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420处隐患点段整改工作。同时,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强化市区交通秩序的常态管理,保持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重点整治路段行人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口、路段交通拥堵的治理工作。
六、深入开展反违章活动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把反违章活动更加深入地推进,更加扎实地落实,更加全面地做好。重点查摆隐患,加大投入治理隐患。要在全面清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职工进行反复培训,要求他们按照规章制度工作。同时,要对照这些规章,排查事故隐患,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要将反违章纳入群众举报受理范围,积极鼓励企业职工举报违章行为,各地区政府和安监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各地区反违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反馈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解决。
七、持久深入地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各级政府是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非”)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各级工商部门是“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安监部门是“打非”工作的监督协调主体,公安、建设、交通、环保、质监、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是“打非”工作的配合部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以最强硬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打击行动。要扩大打击范围,集中力量打击仍顶风偷偷生产经营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各地区要开展地毯式的排查,重点放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比较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凡已备案的,各地区要逐一复查,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拆除设备,确保坚决消灭掉,防止死灰复燃。凡没有备案和新发现的,各区县政府务于8月底前到市安监局进行备案。凡备案已被打掉的和没有备案的黑窝点,一旦被上一级部门发现,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逐级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要强化社会宣传提高市民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