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一时期,个别地区连续发生了中小学生拥挤踩踏和学生用车交通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的严重后果。为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做好我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集中力量排查学校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以及省、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要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进一步做好校园防火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防火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排查火灾隐患。要对学校的教室、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餐厅、礼堂、锅炉房以及学生密集场所加强检测和管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多发、易发事故环节的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结合学生的特点,在学生间操、下课、放学以及下晚自习等上下楼梯的过程中,安排教师专门负责,做到有学生在校就要有教师管理,坚决防止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充分发挥班级安全委员的作用,认真化解学生之间、学生和教师之间的各种矛盾,防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要统一组织,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巡逻和防控,及时制止、处理伤害学生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学校门前的交通管理和整治,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卫生部门要及时查处学校周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餐厅、小卖店。建筑部门要依法加强学校周边施工现场的监管,消除不安全因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学校周边流动商贩及时清理整顿。文化市场执法部门要对违法接纳未成年学生进入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依法处理。司法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法制校长的培训工作。积极参与调节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新闻出版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