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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及各行业协会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起调度、验收、考核、推广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切实形成有序高效的推进机制。各区县政府要把两化融合工作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建立跨部门联动的长效推进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二)构建服务支撑体系。组建淄博市推进两化融合专家组,聘请信息化领域专家,对我市两化融合的发展战略、政策、技术方案等进行论证指导和决策支持。建立市、区县两级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和面向重点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化服务体系。建立工业信息化运行形势监控分析系统,各示范企业、重点工程要定期上报相关数据。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在推进本行业两化融合中的作用,定期制定发布《淄博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重点指导目录》,分行业制定两化融合推进行动计划。

  (三)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强化财政投入导向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加大对两化融合的投入,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大对创新性、示范效应明显的两化融合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国家和省的两化融合扶持资金给予配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要与技术改造、产业调整与振兴、鼓励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发展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支持中小企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两化融合。

  金融机构对于列入两化融合的重点项目和企业,要给予信贷配套支持。优先推荐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重点示范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加大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信息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软件产业、电子商务等科技与信息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四)建立考核监督体系。进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方法研究,分别从区域、行业、企业三个层面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工作。同时建立与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相适应的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工作督查通报、责任追究和效能监察制度。对在促进两化融合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省市人才政策,加大海内外高端人才的引入力度。支持有关信息技术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推进与行业应用结合的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各类行业信息化应用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知名培训认证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培训认证体系。倡导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搭建企业CIO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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