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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召开自治区油田开采及钻探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汇审暨培训会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召开自治区油田开采及钻探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汇审暨培训会议的通知
(新环财发〔2008〕189号)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等油田、勘探公司:
  为统一规范数据审核工作方法,提高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保证我区油田开采及钻探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完整性、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经研究,自治区普查办决定召开普查数据质量汇审暨培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培训)时间
  2008年6月9日至6月12日,6月9日报到。
  二、会议(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
  会议(培训)地点:自治区安全厅培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距迎宾馆50米处。
  乘车路线:16路、304路、21路迎宾馆站下车回走50米。
  三、会议(培训)内容
  (一)集中讲解数据审核方法,答疑解惑;
  (二)逐一审污染源普查表。
  (三)反馈数据审核结果并提出要求。
  四、参会(训)人员
  (一)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康宏为普查质量总负责人,各油田分公司要明确质量总负责人。
  (二)各油田企业参会人员2名(其中一名为质量总负责人)。请各油田公司务必于6月9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一)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
  五、有关要求
  参会(训)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所有污染源普查表;
  (二)普查表填报中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工艺流程及与产排污系数和污染物排放有关的材料);
  (三)笔记本电脑。
  六、其他
  (一)与会人员食宿自理。
  (二)联系方式
  1、自治区普查办联系人:
  李怀超  13999172010
  办公电话0991-3653750  传 真 0991-3653960
  E-MAIL:0991-3653750@163.com
  2、宾馆联系方式(自治区安全厅培训中心总台):0991-2503688

  附件: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汇审暨培训会议回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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